出纳岗位离职需要提前 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出纳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
在实际交接工作中,如果只是涉及出纳事宜,通常1-2天可以完成交接。但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建议提前一个月开始交接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交接时间和方式。
此外,如果出纳在离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赔偿。因此,在离职前,建议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