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日宣布,延续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1.0”政策。该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此次延续政策惠及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并在2025年7月1日(含)之后完成网签的职工。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通知同时明确,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将根据届时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及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具体系数以官方后续公布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于6月30日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数据显示,本年度结息共涉及全市个人账户2039505户(含封存账户),累计为缴存职工派发利息1082237175.16元(约10.82亿元)。充足的资金储备为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更好服务缴存职工提供了坚实基础。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