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补充材料温馨提醒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
大家好!今年3月24日,我们通过“许昌医疗保险”公众号向大家介绍了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情况。根据最新政策,通过承诺制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在8月31日前补充相关材料。转眼间,过渡期即将结束,为了确保您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我们再次提醒您及时补充材料。
一、过渡期即将结束,请及时补充备案材料
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通过承诺制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但尚未补充材料的参保人员,过渡期将于2025年8月31日截止。若您在过渡期内未按要求补充材料,从9月1日起,回许昌就医的报销比例将有所调整:
材料制备案人员: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
承诺制备案但未补充材料人员:报销比例将比本地就医降低20个百分点。
为了不影响您的报销待遇,请务必在8月31日前补充相关备案材料。
二、补充材料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或户口簿(任选其一)。
(二)办理途径: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河南医保”小程序、“许昌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
线下: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
若您已通过承诺制备案但尚未补充材料,请抓紧时间办理,避免9月1日后待遇调整。补充材料后,您将享受与材料制备案相同的报销政策,回许昌就医更无忧。
三、我们始终在您身边
医疗保障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深知政策变化可能给您带来一些疑问。如果您对异地就医备案或材料补充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市本级:0374-2620758
魏都区:0374-2662006
建安区:0374-5115810
襄城县:0374-3960550
长葛市:0374-6169776
禹州市:0374-8167709
鄢陵县:0374-7161136
亲爱的朋友们,政策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家,而您的及时配合是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在这最后的过渡期里,请务必关注备案材料的补充,确保您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
2025年8月8日
编辑/郭彩霞
责编/李晓宇
审核/张江岭 李敏
监制/张向朝
内容来源/许昌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