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过失免责是指在 海上货物运输中,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其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所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害,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这一制度的主要理由是考虑到海上货物运输所面临的特殊风险,这些风险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具体而言,航海过失包括驾驶船舶的过失和管理船舶的过失。驾驶船舶的过失涉及船长、船员和引航员等在船舶航行和停泊操纵上的失误;而管理船舶的过失则包括船长、船员等在维持船舶性能和有效状态上的疏忽。
尽管存在这样的免责条款,承运人仍需履行其法定义务,包括告知、运输、救助和安全运送等,以确保旅客和货物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
需要注意的是,航行过失免责并不意味着承运人可以完全免除所有责任。如果承运人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那么他们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