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餐饮店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营业执照
到所在辖区市场管理所办理,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或住所证明等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
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局窗口办理,提供书面申请、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餐饮服务场所相关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经营规模,一般小餐饮适用《小餐饮登记证》,其他经营项目如生食类食品制售、裱花蛋糕制售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
到辖区环保局申请,提供店面平面图及周边建筑环境等材料,环保局会安排专业人员实地考察。
卫生许可证
在餐厅所在地主管卫生的防疫站办理,是餐厅合法营业的重要证书。
消防审批
向消防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等材料,由消防科派防火检验员检查验收。
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环保审批
包括油烟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方面的审批,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从业人员健康证
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单位公章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用于餐厅的经营管理,如签订合同、办理银行业务等。
建议: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市场管理局、环保局、消防部门和税务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