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重婚罪:
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
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遗弃罪:
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包办及买卖婚姻:
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其他婚姻无效的情形:
如未到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依法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