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产假的天数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本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