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所,全称为国资律师事务所,是指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有时也称为“国办所”。这类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全部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人员编制属于司法事业编制,并且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维持其正常运作。国办所的性质是国家事业法人,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国办所与其他类型的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