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指对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这包括对农村承包耕地、草地、林地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权利进行明确。土地确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来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隶属关系和内容。
具体来说,土地确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家庭承包土地确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明确土地的使用和承包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
确认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工业、商业、住宅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项权利确权:
确认土地上的他项权利,如抵押权、地役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颁发《林权证》、《草原使用证》的土地不纳入此次土地确权范围。土地确权工作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的程序实现,确保土地的权属关系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