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正常工资: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应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21.75天),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总结:
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对于实行特殊工资制度的职工,需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得出日工资。
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单位需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