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职工能够正常提供劳动的:
企业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停工停产以及职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在停工停产期间,企业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当地规定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企业还应尽量通过协商保持岗位稳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