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为 六个月,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具体执行程序包括:
审查立案:
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并告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措施: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特殊情况: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从申请强制执行到执行完毕,一般需要六个月的时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