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应当在 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原则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重合,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的地点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下则可能需要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