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同日申请的原因主要在于 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延长专利保护期限以及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具体来说:
尽早获得专利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较短,通常比发明专利申请更早获得授权。通过同日申请,申请人可以确保尽早获得至少一项专利权,从而尽快保护其发明创造。
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申请人在发明专利授权后可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从而将专利保护期限延长至20年。
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较为严格,稳定性较高。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通过同日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发明专利获得更高稳定性的同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初步保护。
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因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申请人仍然可以通过实用新型专利获得保护。此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周期短,可以更快地获得授权,为后续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供充裕的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综上所述,专利同日申请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可以帮助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保护,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并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