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体系主要由以下三大支柱构成: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 定义: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主导并管理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现收现付制,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参与人数:近10亿人参与。
特点:国家发退休工资,给老百姓最基础的吃饭穿衣的钱。随着中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领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交养老金的人却越来越少,国家面临的养老压力非常大。
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 定义:
企业/职业年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充部分。
参与人数:约7200多万人。
特点:采用完全积累制,意在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但目前覆盖人群有限,参与的企业和缴纳的金额并不高。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 定义:
个人养老金是基于个人意愿和完全积累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的自愿部分。
特点: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这部分的养老金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但可以在退休后获得额外的养老金收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由国家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
建议
加强第一支柱的可持续性: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增大,需要探索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确保养老金的长期稳定发放。
扩大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计划,提高整体养老金的保障水平。
推广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个人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计划,减轻第一支柱的负担,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