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贴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房屋补贴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该部门负责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补贴和拆迁的管理权归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这些部门负责房屋补贴和拆迁的实施工作,并受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指导。
政府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购房补贴的发放部门主要由政府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该中心负责在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的购买者提供补贴补助,通常补贴比例为总房价的3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补贴视同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该中心负责住房补贴的存储、提取和使用等事宜。
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由街道办事处或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综上所述,房屋补贴的具体管理部门取决于补贴的类型(如住房补贴、购房补贴、拆迁补偿等)以及实施的具体政策。一般来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补贴的发放和管理,而政府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则负责购房补贴的发放。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金融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