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的收入总额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销售货物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3. 转让财产收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股权等;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 利息收入;
6. 租金收入;
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 接受捐赠收入;
9. 其他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收入总额中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通常指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则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等。这些收入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从总收入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