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标准通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比例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时间而定: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一般按最低工资的70%至75%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通常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可能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3.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的长短而定,通常为12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 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发放标准可能会降低,例如按最低工资的70%发放。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失业金领取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