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个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详细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以及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材料等。
担保材料
担保书:
由担保人出具,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及价值。
第三方担保: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则需提交第三方出具的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
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定位和保全财产。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书、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以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
建议
详细准备:确保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并按照法院要求格式提交。
咨询律师: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及时申请:在紧急情况下,应尽快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充分的担保,以避免财产被转移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