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移送管辖权的时间一般在10天之内。具体来说:
1. 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 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 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则视为接受当前法院的管辖权,除非存在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例外规定。
4.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指导性的,实际移送时间可能会因法院工作效率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