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借款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提出申请
借款方和贷款方需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提交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借款合同文本。
如果有担保方,需提交担保文件。
抵押贷款的,需提交抵押物清单、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身份核对
公证处会核对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签署借款协议
借款方和贷款方需要共同到公证处签署借款协议。
公证审查
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借贷双方有关借款的具体情况。
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如果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这些手续和材料旨在确保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护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办理借款公证时,所有相关方都应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公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