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政府协会的部门可以分为两类:
民政部门
国家性质的协会归国务院民政部门管理。
地方协会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管理。
行业协会的审批由民政部门负责。
业务主管单位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这些部门共同负责协会的管理和监督。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