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停工费用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立法本意与权益保障
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设置初衷是维护承包人的利益,并间接保障劳务工人的生存权益。停窝工费用作为费用构成的一部分,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当享有优先权。
行政规定与费用构成
停窝工费用包含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管理费等,均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工程费用的构成要素,这一划分符合行政规定。
费用发生的必要性
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等情况较为常见。承包人不可能在发生停工窝工后迅速遣散人员、拆除机械设备等,这不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后期复工重新组织人员进场、租赁安装机械、组织材料进场等所耗费的费用极可能远高于停窝工费用。因此,停窝工费用是在临时停工窝工情况下最为经济的投入方式,具有其必要性。
工程整体利益
停窝工费用实际是为了工程整体利益最大化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有助于整体工程的增值。将其视为工程投入的一部分,有助于保障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综上所述,收取停工费用不仅符合立法本意和行政规定,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必要性,能够保障承包人及其背后劳务工人的权益,同时有助于工程整体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