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搬迁赔偿标准如下:
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补偿标准及还建面积的确定
按《点军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文件执行。
分散安置
新宅基地的征迁补偿和“三通一平”等工程施工费用:每宗宅基地10万元,由乡、村统一实施,统筹安排。
应还建面积的建房补助:500元/平方米。
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按被搬迁房屋合法正房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补助6个月。
货币化安置
对不符合集中还建安置和分散安置建房申报条件的,采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分散安置补偿标准执行。享受货币化安置后的被搬迁户不得再在点军区范围内申请新宅基地。
搬迁国家赔偿标准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搬迁补助费
需要搬迁房屋被设施的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搬迁费,具体金额需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发放,每户不低于8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等。
这些标准综合考虑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可能的奖励性补偿,确保被搬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具体补偿金额还需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结构、面积、用途等)以及当地政府的实际执行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