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全后,法院会下发以下文件:
裁定书:
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后,会出具一份裁定书,对保全措施进行确认和执行。
保全财产清单:
实施保全时,法院会对所保全的财产制作一份清单,并与裁定书一起交给财产保全申请人、被保全人和财产保管人。
财产保全通知书:
有些法院会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向申请人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告知保全的财产情况。
保全财产情况表:
有些法院会制作保全财产情况表,详细列出被保全的财产,并交给申请人。
担保函:
如果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会向法院出具担保函,承诺在保全措施出现问题时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如诉状、证据材料等。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一并提交上述文件,并确保材料齐全,以便法院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