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归还投资是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具体来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此外,利润分配后,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 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法人单位投资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收入额依20%的税率由支付单位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种投资方式有助于投资者在合作期间逐步回收其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也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