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制戒毒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这类人群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虽然法律规定他们“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但实际上,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且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根据《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处理不宜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暂行规定》,这类人群不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有生命危险的病人:
同样根据《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处理不宜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暂行规定》,这类人群也不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这类人群也不适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综上所述,不强制戒毒的情形主要包括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对于这些人群,应采取社区戒毒等措施,并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