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之时,约上家人或与三五好友畅聊共饮本是乐事,但作为一名驾驶人,如果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红线,面临的将是严厉的处罚和惊险的事故。近日,泉州交警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多起酒醉驾案例。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缘 文/图
喝到天亮开车上路 停在路口呼呼大睡
3月29日7时22分许,丰泽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部棕色小车停在泉秀街田安路路中隔离石墩处,驾驶员在车内睡着。民警抵达现场后将其叫醒,发现车内酒气很浓,遂对驾驶人詹某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詹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58.5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詹某开着车在隔离石墩处睡着
据詹某供述,他于前一晚和朋友先后在朋友家、侨乡体育馆某KTV喝酒聚餐,散场后由于酒精冲动便驾车上路,直至在泉秀街田安路路口睡着。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詹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吧聚餐不胜酒力 小区路口违停被查
3月29日8时许,丰泽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市区刺桐路宏辉人保花苑出入口处有一辆小车违停,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接到报警后,丰泽交警二中队立即赶往现场,发现驾驶员在车内酣睡。后经鉴定,小车驾驶人蔡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43.33mg/100m1,达到醉驾标准。
据蔡某供述,当日凌晨3时许,他和朋友在丰泽区宝洲街某家酒吧聚餐喝酒,其间喝了大约10杯特调鸡尾酒。因不胜酒力,蔡某选择偷偷离开酒吧驾车上路,随机找了一个路口靠边停车休息,没想到因违停被群众举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蔡某将被警方依法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到隔日开车回家 发生事故涉嫌危险驾驶
3月29日2时43分许,丰泽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市区城华路仕公岭立交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一部白色SUV与一部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醉驾回家,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丰泽交警五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双方车辆受损严重,小车驾驶人满身酒气、意识不清。后经鉴定,小车驾驶人陈某血液酒精浓度达127.7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陈某供述,3月28日18时许,他和朋友在云谷某川菜店聚餐,其间喝了两杯葡萄酒;当天22时左右,他又坐朋友的车到别处参与聚会,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散场。心存侥幸的陈某选择开车回家,没想到会在途中发生事故。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介绍,天气逐渐变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易发。为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接下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一体化立体化管控和天天查时时盯勤务”打击酒醉驾工作机制,强化所队联动,在辖区涉酒娱乐场所及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出动交警铁骑队,开展夜查行动。
交警提醒,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将交通安全视为儿戏,要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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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顺风车司机起纠纷 醉酒乘客高速公路被“甩”
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4月10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刘闽华)喝醉的郭某搭乘顺风车从永春要返回晋江,却在途中与司机发生纠纷,结果被“甩”在高速公路上。
4日晚上8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连着接到两条报警:一名乘客称自己被顺风车司机弃置在高速公路上,一名顺风车司机则投诉乘客酒后闹事。
民警出警后,在泉南高速省新路段发现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报警人郭某。郭某处于醉酒状态,言语含糊不清,民警遂将其带至泉州南执法站妥善安置,并联系其家属将其安全接回。
后经调查,事发当晚,乘客郭某在永春的朋友家中聚餐饮酒,后郭某的朋友通过平台叫了顺风车送他返回晋江。途中,郭某因醉酒在车内情绪失控,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司机陈某出于安全考虑,将车辆停靠在泉南高速三明往泉州方向18公里处的应急车道。其间郭某自行下车后拒绝上车,陈某在多次劝说无果后驾车驶离高速公路并报警求助。
民警对涉事双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高速公路交警提醒:作为乘客,饮酒请理性,注意控制酒后言行,避免影响行车安全;作为司机,在接单前应对乘客状态进行预判,严禁让乘客滞留在高速公路上,遇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切勿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