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4月2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信用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拓宽,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各地方和有关部门也形成了很多很好的激励应用场景,惠民便企取得了积极成效。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浙江省推进“信用+公共服务”,在“信用+审批”场景中,为全省121个系统的政务审批提供信用核查服务3433万次,支撑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实行“容缺办理”861万次。在“信用+就医”场景中,推行就诊结束后一次性付费,累计金额已经达到了24亿元。
李春临介绍,江苏省鼓励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全省共91万投标人使用信用承诺书,减少经营主体资金占用1687亿元。
在失信惩戒方面,李春临也表示,既要坚持依法依规惩戒到位,也要坚持过惩相当,避免泛化滥用惩戒措施。
《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保证将失信惩戒措施刚性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