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红利分配: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公司应从营业利润中拨出一定比例作为红利发放给股东,以投资者利润最大化为原则。
内部转让:
公司利用部分利润购买已发行或未发行的证券,用于计提公司内部利润,以增加投资回报率。
投资回报:
公司将内部利润部分投资其他公司,以期获得额外回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在分配利润前,企业需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只有当亏损完全弥补后,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
企业需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通常为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自行决定提取的公积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在提取公积金之后,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盈余公积补亏:
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公司之前的亏损。
未分配利润:
指企业留存的利润,未分配给股东的部分,可以用于再投资或其他用途。
这些内容构成了企业利润分配的完整框架,既考虑了股东的直接回报,也涵盖了公司内部的资本积累和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