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收据不给改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防止倒卖房产和恶意侵占名额:
开发商在认购或认筹时,通常会在认购单上明确注明此房不退、不换、不更名,这是为了防止投资客和炒房团恶意占用房源,并通过加价更名转让给其他购房者。这种做法可以有效打击黄牛倒票行为,维护房产市场的稳定。
更名流程繁琐且耗时:
购房合同需要在房管局进行网签备案,一旦备案成功,修改合同将非常麻烦。开发商需要向房管局申请撤销备案,重新进行网签备案,这个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层层审批,耗时较长,且成功率不高。因此,开发商通常不愿意走更名流程。
影响个人及团队考核指标:
开发商内部有严格的考核指标,更名流程的繁琐和耗时可能会影响相关人员的业绩和考核。为了避免影响业绩,开发商更倾向于直接将房子卖给其他购房者,而不是进行更名。
法律依据不足:
要求开发商更改收据名字在法律上没有明确依据,因此开发商可以合法拒绝这一要求。此外,购房发票作为交易凭证,一旦开具,其名字通常不能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只能通过重新开具发票的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房产收据不给改名主要是为了防止倒卖房产、简化流程、避免影响考核指标,并且缺乏法律依据支持。如果确实需要更名,可以考虑在购房合同签订前进行,或者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但这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