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后开标的时间主要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此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因此, 招标后至少需要20日才能开标。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周末,则开标时间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招标过程中,如果需要给投标人澄清回复,则可能会延迟开标时间,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当确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开标时间,并在招标公告中告知投标人,以便投标人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准备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