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收据才付款的做法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内部管理规定:
某些公司可能有特定的内部管理规定,要求必须见到收据才进行付款。这种做法可能是为了确保财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内部舞弊或财务风险。
财务流程:
在一些情况下,财务流程要求先收款后开具收据,或者要求对方先提供收据再付款。这种流程是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据可查。
税务和会计需要:
从税务和会计的角度来看,收据和发票都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可以证明款项已经收取,而发票则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凭证。有些交易需要先开具收据,以便进行后续的税务申报和账务处理。
防止欺诈:
先开收据后付款的做法可以防止对方在未付款的情况下伪造收据,从而避免潜在的欺诈风险。如果收据已经开出,对方就难以否认付款事实,这为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商业惯例:
在某些行业或商业交易中,先收款后开具收据是常见的做法。这种做法有助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见收据才付款的做法可能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财务流程、税务和会计需要、防止欺诈以及商业惯例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