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主要属于 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管理。原来餐饮业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但经过机构改革,现在单独设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负责监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包括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此外,虽然商务部在某些文件中被提及为餐饮业的行业管理部门,但这一信息并不普遍适用,且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实际操作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
综上所述,餐馆的日常运营和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归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监管细节或办理相关证照,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