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举报的奖励标准如下:
提供线索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每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800元。
每刑事拘留一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600元。
每治安拘留一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元。
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按网上公布金额奖励,未公布金额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以公安机关发布的悬赏金额为准。
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根据举报提供信息的详细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等
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至500元奖励或按收缴涉案资金的10%以下奖励。
一般刑事案件,给予500至5000元奖励或按收缴涉案资金的10%以下奖励。
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涉案现金20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至30000元奖励或收缴涉案资金的15%以下奖励。
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现场缴获涉案现金50万元以上,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奖励或收缴涉案资金的15%以下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
同时符合定额奖励与按比例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举报违法犯罪奖励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真实有效使得案件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连云港市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见义勇为奖励
及时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等行为,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等恶性后果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万元。
及时发现举报涉恐在逃人员、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员、重大现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预防制止重大恶性犯罪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万元。
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重大财物损失的,视情奖励200元至5000元;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万元。
及时发现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破获刑事案件的;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2万元。
及时报告、提供侵犯弱势群体权益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破获刑事案件的;及时制止性侵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恶性案件的,视情奖励5000元至2万元。
这些奖励标准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