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货物的品名、唛头、包数或件数、重量或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船舶的名称。
托运人的名称。
收货人的名称。
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卸货港。
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运费的支付。
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此外,提单还可能包括以下一般记载事项:
属于承运人因业务需要而记载的事项,如航次顺号、船长姓名、运费的支付时间和地点、汇率、提单编号及通知人等。
区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而记载的事项,如数量争议的批注;为了减轻或免除承运人的责任而加注的内容;为了扩大或强调提单上已印妥的免责条款;对于一些易于受损的特种货物,承运人在提单上加盖的以对此种损害免除责任为内容的印章等。
承运人免责和托运人作承诺的条款。
提单的内容和格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国际公约以及承运人的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