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资金没有到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催缴出资
首先,公司应通过沟通或发送催告函的方式,催促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补足未缴纳的出资额。
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股东在收到催缴通知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要求该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限制股东权利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部分股东权利进行限制,例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措施无效,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未出资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虚假出资责任
对于虚假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股权转让责任
即使股东未出资,他们仍可以转让股权,但如果股权受让人知情或应当知情,股东和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合作双方协商
如果涉及合作协议,应首先查阅协议中关于资金到位的条款,并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维护权益。
注册资金与费用
实收资本是否到位与费用计入没有必然联系,公司筹建期的费用应计入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经营并取得收入的第一个月转入损益。
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