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开封地区属杞国等。
春秋时期,分属郑、宋、陈等国。
战国时期,先后属魏国、秦国。
秦时,置尉氏县,治所在今尉氏县;置启封县,治所在今开封市古城村;置陈留县,治所在今开封市陈留镇;雍丘县,治所在今杞县;置济阳县,治所在今兰考县堌阳镇。
尉氏县属颍川郡;启封县、陈留县、雍丘县、济阳县属砀郡。

西汉时期,置东昏县,治所在今兰考县东北二十里东昏故城;置小黄县,治所在今开封市东北;置圉县,治所在今杞县圉镇。
西汉文帝时期,置浚仪县,治所在今开封市。
西汉景帝时期,改启封县为开封县。
开封县属司隶河南郡;陈留县、雍丘县、东昏县、尉氏县、浚仪县、小黄县、济阳县属兖州陈留郡;圉县属兖州淮阳国。

王莽时期,改东昏县为东明县;改尉氏县为顺通县;改济阳县为济前县。东汉皆复旧名。
东汉时期,开封县属司隶河南尹;陈留县、浚仪县、尉氏县、雍丘县、小黄县、东昏县、济阳县、圉县属兖州陈留郡。

东汉末,废东昏县。
西晋时期,废陈留县。
开封县属司州荥阳郡;小黄县、浚仪县、济阳县、雍丘县、尉氏县、圉县属兖州陈留国。

西晋后,废圉县。
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废开封县、小黄县。
北魏兴安元年(452年),废尉氏县。
北魏太安三年(457年),复置尉氏县。
太和中,复置小黄县。
北魏景明元年(500年),复置开封县;复置圉县,后改为圉城县。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复置浚仪县。
东魏时期,雍丘县、济阳县、圉城县属梁州阳夏郡;开封县、尉氏县属梁州开封郡;浚仪县、小黄县属梁州陈留郡。

北齐时期,废尉氏县、圉城县,废小黄县入陈留县。
隋开皇六年(586年),复置尉氏县、陈留县、圉城县。
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陈留县置新里县,治所在今开封市东北。
隋大业二年(606年),废新里县入陈留县。
浚仪县、开封县属荥阳郡;雍丘县、陈留县、圉城县属梁郡;尉氏县属颍川郡;济阳县属济阴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小黄县,治所在今开封县西南;复置新里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废开封县入浚仪县;废圉城县、济阳县。
贞观二年(628年),废小黄县、新里县。
唐延和元年(712年),复置开封县,治所在汴州城(即今开封市城区)。
浚仪县、开封县、尉氏县、雍丘县、陈留县属河南道汴州。

五代梁、晋、汉、周及北宋皆定都开封,建号东京。
后晋天福二年(937年),改雍丘县为杞县。
后汉时期,复改杞县为雍丘县。
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复置东明县。
北宋咸平五年(1002年),置咸平县,治所即今通许县。
北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改浚仪县为祥符县。
开封县、祥符县、尉氏县、陈留县、雍丘县、东明县、咸平县属开封府。

金正隆后,复改雍丘县为杞县。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咸平县为通许县。
金天兴元年(1232年),东明县徙治今山东东明县东明集镇;置兰阳县,治所在流渠城(在今兰考县东南八里)。
开封县、祥符县、通许县、杞县、尉氏县、陈留县属南京路开封府;兰阳县属山东西路曹州。

元初,杞县徙治今杞县北二里。
元至大元年(1308年),置仪封县,治所在白楼村(在今兰考县仪封镇)。
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兰阳县徙治韩陵(在今兰考县东北五里)。
开封县、祥符县、杞县、兰阳县、通许县、尉氏县、陈留县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汴梁路;仪封县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汴梁路睢州。

明朝时期,杞县还治今杞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兰阳县徙治马邨(在今兰考县)。
洪武二年(1369年),洧川县徙治今尉氏县洧川镇。
明洪武中,废开封县入祥符县。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仪封县徙治白楼村(在今兰考县仪封乡)。
祥符县、陈留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兰阳县、仪封县、洧川县属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考城县徙治今兰考县堌阳镇。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升仪封县为仪封厅。
清道光四年(1824年),废仪封厅入兰阳县,改兰阳县为兰仪县。
清宣统元年(1909年),改兰仪县为兰封县。
祥符县、陈留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兰封县、洧川县属河南省开封府;考城县属河南省归德府。

民国二年(1913年),改祥符县为开封县;开封县、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兰封县、考城县、陈留县、洧川县属河南省豫东道。
民国三年(1914年),改豫东道为开封道。
民国十一年(1922年),冯玉祥将开封县定为自治模范县,筹办地方自治。
民国十六年(1927年),撤开封道,辖县直属河南省;析开封县城区设开封市政筹备处。
民国二十年(1931年),撤开封市。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开封县、通许县、尉氏县属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杞县、兰封县、考城县、陈留县属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复设县级开封市,旋并入开封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中共河南省委在开封县成立。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伪国民政府设开封市。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洧川县、长葛县合并为长洧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开封解放,设开封特别市,为省辖市、省会,旋改为开封市,仍为省辖市、省会;开封县徙治朱仙镇;撤长洧县,复设长葛县、洧川县。
1949年,设郊区;开封县徙治黄龙寺;陈留县、开封县、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兰封县、考城县、洧川县属河南省陈留专区。
1952年,陈留专区并入郑州专区。
1953年,设顺河回族区、南关区。
1954年,河南省会迁至郑州;兰封县、考城县合并为兰考县,属郑州专区;洧川县并入长葛县。
1955年,改郑州专区为开封专区。
1956年,设鼓楼区、龙亭区。
1957年,陈留县并入开封县。
1958年,降开封市为县级市,属开封专区。
1959年,复改开封市为省辖市,由开封专区代管;开封县改属开封市。
1960年,开封县并入开封市。
1961年,复置开封县,属开封专区。
1962年,复改开封市为省辖地级市。
1966年,改鼓楼区为红光区。
1968年,改开封专区为开封地区;开封县改属开封市。
1972年,复改红光区为鼓楼区;改顺河回族区为顺河区。
1977年,开封县改属开封地区。
1980年,复改顺河区为顺河回族区。
1983年,撤开封地区,开封县、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改属开封市。
2005年,改南关区为禹王台区;改郊区为金明区。
2014年,改开封县设祥符区;金明区并入龙亭区。
开封市辖祥符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鼓楼区、禹王台区、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兰考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