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需要以下手续:
报废申请
车主本人或代理人到交管局车管所提出报废申请。
准备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
车辆牌照;
单位车辆需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单位车辆还需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填写报废表格
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需填写报废表格。
车辆注销
回收公司对车主行驶证进行拓印,车主凭拓印件到车管所注销档案,车管所收缴牌照和行驶证。
政府补助
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这些手续完成后,汽车报废手续即告完成,车主可以按规定领取政府补助。建议车主在办理报废手续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或相关机构,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