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申请需要填写以下资料: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有效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婚姻状况材料
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丧偶:丧偶相关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本市落户材料
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如《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相关证明。
留学生落户材料,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劳动或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和提交上述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