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标什么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42:30    

标的物是指 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在商业买卖中,标的物通常指所买卖的物体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则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一定有标的物。例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没有具体的标的物。

标的物可以是 有形财产,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也可以是 无形财产,如智力成果;还可以是 劳务工作成果

总结来说,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指向的具体对象,可以是物、行为或智力成果,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类型和约定。

相关文章

    三亚身亡女游客弟弟发文:尸检已有死亡诊断,确认为神经毒蛇咬伤

    近日,三亚27岁女游客被不明物咬伤身亡事件持续发酵。6月6日 ,当事人弟弟 @颺lmy 再发文,大家比较关心的“尸检”,已经有了死亡诊断,确认为右足第二趾为咬伤(神经毒蛇),心脏呼吸骤停后呼吸衰竭。同时,我们不会向任何人索要捐款,现在网上出现各类所谓的蛇类专家,大家也不要盲目相信他们,出现被蛇咬伤的

    “十万礼金可领女子回家”,当地回应

    近日,一网民发文提到“礼金十万,一次性付款可以将女子领回家”的信息在网上传播,引发热议。该网民社交账号信息显示其从事婚姻介绍工作。记者注意到,该网民发布了一张女性照片。图片配文提到,“永修县乡下人,二十六岁,一米六左右高,实实在在人,身体很好,家务事田地菜园里的事会做,没有出过外打工,传种接代是没有

    滞纳金和违约金能否“兼得”?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法院给出答案!

    在租赁市场中,租金拖欠问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了滞纳金和违约金,那么二者能否一同主张?近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追偿权纠纷。2024年7月29日,某汽车销售公司与高某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约定某汽车销售公司将一辆汽车出租给高某使用,

    刘强东亲自送外卖,当事人晒合影:这是他送的第一单,收外卖时门口站着三个人,花了20多元点的湘菜

    4月21日,有网友在小红书平台分享了一张刘强东亲自送外卖的照片,此举引发不少网友热议。 当晚,记者采访到这位网友阴先生,他表示自己居住于北京。他回忆自己点的是小区附近的一家湖南菜。“就很普通的那种,一共花了二十多块钱,因为我今天上午抢了一张满15元减10元的优惠券。”当事人的外卖订单截图阴先生告诉记

    759万元买的二手房 返租期间成“凶宅” 买方要求退房胜诉

    近日,杭州一个房屋买卖纠纷引起的官司引发关注。杭州张女士在2021年将房子卖给了王女士,作价759万,并完成过户,考虑到生活便利问题,她又向买主提出返租一年,但在此期间,她的孩子在房中自杀。在房屋正式交接后,买主发现了这一情况,以房子是“凶宅”为由要求退房并引发诉讼。张女士认为,孩子离世是发生在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