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的定额税标准如下:
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营业额2万-5万元之间
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下部分不纳税。
月营业额5万-10万元之间
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下部分不纳税。
月营业额10万元以上
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个体户的开票额度在年450万元以内,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半至0.5%,增值税核定1%,综合税负率为1.56%。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