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过程中,需要以下领导签字: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
首先,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需要写出审查报告,这是整个不起诉流程的起点。
部门负责人:
检察官完成审查报告后,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这是为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主管检察长:
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告将报请主管检察长决定。主管检察长在审查报告后,有权决定不起诉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委员会:
在某些情况下,主管检察长可能会将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是检察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
综上所述,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需要以下领导签字:
1.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
2. 部门负责人
3. 主管检察长
4. 检察委员会(如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