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萧山农村建房的面积标准如下:
大户(6人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其中,主房不超过95平方米,附房不超过10平方米,道地不超过20平方米。
中户(4至5人):不超过110平方米。其中,主房不超过88平方米,附房不超过7平方米,道地不超过15平方米。
小户(3人以下):不超过75平方米。其中,主房不超过63平方米,附房不超过5平方米,道地不超过7平方米。
此外,如果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建议:
在申请建房时,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包括是否可以使用非耕地、荒坡地等,以及是否有额外的面积增加政策。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村委会,以获取最新的建房面积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