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转回湖南的步骤如下: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广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社保局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广州市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向新参保地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携带必要材料
参保人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等。此外,如果是灵活就业者,还需提供社保转移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等。
确认和移交
参保人需到新工作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转续确认,查看原先缴纳的资金是否已经按规定转移到个人的新账户,确保转移手续完全办妥。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