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子可能涉及以下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三百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宪法》
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总结:
拆房子可能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典》及《宪法》等相关法律。具体行为是否违法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