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征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古旧图书和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这些免征项目涵盖了农业、医疗、教育、科研、社会福利等多个领域,旨在减轻相关行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