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其被判无罪的原因主要与 证据发生变化和 仿真枪被重新鉴定为玩具有关。具体经过如下:
一审和二审
2009年10月,王国其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仿真枪,被警方带走。
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他非法买卖枪支18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广州市中院在二审中维持了这一判决。
再审程序
2012年8月,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
八个月后,刑期从原来的十年改成了四年,但由于改判的刑期低于法定刑以下,案件需要经过广东省高院复核,并由最高院核准才能生效。
证据变化与撤诉
2014年6月,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并发回一审判决的法院——越秀法院重审案件。
在重审期间,越秀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允许撤诉。
王国其并未满足于检察院撤诉的结果,他在法院裁定后判决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越秀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并请求判决其无罪。
辩护律师的观点
王国其的辩护律师周玉忠表示,检察院所说的“证据发生变化”并不成立,因为案件证据在五年间没有任何变化。
周玉忠指出,王国其的案件非常特殊,在他职业十几年生涯里,还是第一次看到检察院撤诉后,被告人继续上诉的情况。
最终无罪判决
王国其在上诉状中强调,他并无非法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并认为涉案的仿真枪应当被重新鉴定为玩具。
最终,法院在重审中接受了王国其的辩护意见,裁定其无罪。
综上所述,王国其被判无罪的主要原因是证据发生变化,且仿真枪被重新鉴定为玩具,这些因素导致法院最终认定他并无非法买卖枪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