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交金的流程如下:
社会保险登记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申报与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予以核定。
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已开通Tips系统的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个人缴费方式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缴费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申报缴费方式选择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自行申报缴费”与“自动申报缴费”两种方式。自行申报缴费需要单位每月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渠道自行确认征集信息并完成申报缴款;自动申报缴费每月定期自动扣款,用人单位需确保所选的三方协议账户状态正常且余额充足。
公积金缴纳
上海的公积金是由单位统一上缴的,以职工上年度的平均税前月工资为缴交基数,单位和个人各缴纳7%。如果是新进单位职工,则以该员工税前月工资的7%缴纳。效益好的单位可以为职工缴交“补充公积金”,其最高比例为10%。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企业错过自动申报缴费时间,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保费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和“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进行操作。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按时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以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