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一级包括重伤使人肢体残废、丧失听觉、丧失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其他功能、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影响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颅脑、脊髓损伤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面部、耳廓损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²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²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此类伤害分为重伤使人肢体残废、丧失听觉、丧失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其他功能、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其他功能、丧失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影响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损伤情况和专业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判断。